为规范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,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秩序,我市已将《通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列为今年∑地方性立法计划。根据《立法法》等有关规定㊣ ,现将《通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(草案)》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,广泛听取社会各〓界的意见。
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,公众※可通过传真、来信以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▓意见。
电话:0435-36606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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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: thszfjfzk@163.com
通信地址: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(通化市新站Ψ 路352号,邮编:134001。)
附件:通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(征求意见稿).pdf
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
2021年10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