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,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《关于以“数字吉林”建设为引领加快『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〓质量发展的意见》《数字吉林建设规划》、省〓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我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,以我市“145”发展思路为统领,深入实施“数字通化”建设,加快我市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,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尽快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实现〒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。结合我市实际,草拟了《通化市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意见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◆)。现将《通化市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意见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通过互联网向Ψ 社会公布,广泛听取↓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。
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7日,公众可通过电话、来信、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。
联系地址:通化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◇建设管理局(通化市滨江西路5777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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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《通化市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意见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
通化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
2022年1月13日